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志愿服务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这一概念既包括地方和国家范围内的志愿者行为,也包括跨越国境的双边的和国际的志愿者项目。
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在香港地区,志愿服务人员普遍被称为“义工”。在台湾地区,志愿者被称为“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