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位儿子有没有留下子女,如果有的话,这笔赔款由“儿子的子女”和“老人女儿”来分。
如果老人的儿子没有留下子女,这笔赔款由女儿一个人继承,儿子的配偶无权继承。
对该笔赔偿款享有继承权的人员如下:
1、女儿,理由: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利:
2、儿子的亲生子女,理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即儿子与第一任妻子的子女以及与第二任妻子的子女平均继承,假如第二任妻子的子女尚未成年,且共同居住,由儿子抚养,则为继子女,视同亲生子女,与所有亲生子女共同平均代位继承。
4、儿子的媳妇是否享有继承权待定,理由: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公婆财产享有继承权。
上述继承为法定继承,假如二老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
1、首先要确定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A:如果遗嘱房产全部给女儿,日后房子被征用,补偿款只能归女儿。B:如果遗嘱房产全部给儿子,但儿子早死,日后房子被征用,补偿款由儿子的配偶、子女按法定继承序列继承。在这里,原则上继子女与生子女有同样的继承权,例外情况是: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人。C:如果遗嘱房产全部给某个孙女子,补偿款则由该孙子女全额继承。D:如果遗嘱房产给予了三代血亲中多个人,补偿款则由该多人按份或者均等继承。
2、A:如果没有遗嘱,则出老人的儿子和女儿继承,由于儿子早死,如果儿媳在赡养老人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追l加儿媳为继承人。B:原则上均等继承,例外是如果某一方尽孝义务过多,或者某一方有严重的不孝行为,则另一方可以相应多分或者申请法院撤销职务另一方的继承机而全额继承。如果儿子得继承,由于儿子早死,则执行代位继承法则,由儿子的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其所得份额,具体参照实1条中B项和本条B项中例外的规定。
按第一顺序继承人实现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其儿子不在了,可以由其孙子或孙女行驶代位继承,继承份额仅限于其父亲应继承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