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外地户籍,在南京六合区申请办理购房手续,需要出具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注明,当事人在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南京市《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明确自3月16日起,在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要求,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纳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范围,即自3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在原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主城区(不含高淳、溧水、六合)范围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新购二手住房。
《通知》还调整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要求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外地人买房需要的条件具体为: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户口本,
3、个人结婚证(未婚则提供未婚证明),
4、连续缴纳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税或社保证明。
购房政策上
外地户口,首套的话要交满一年的医疗保险费才可以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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