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用途:支持预测和确认国家级重大突发事件。
(2)电信业务:主要是大量的数据业务。
(3)工作环境:覆盖全国。
(4)设计目标:保证业务质量,尽可能提高网络资源利用效率,尽可能改善电信网络安全性,信息内容尽可能保密。
(5)使用配置:各个国家部门建设固定监视和预测中心。 (1)基本用途:支持发现和处理本地多发突发事件。
(2)电信业务:报警业务和处警业务。
(3)工作环境:沟通整个城市或管辖区域。
(4)设计目标:保证业务质量,尽可能提高网络资源利用效率。
(5)使用配置:各个城市或者各个管辖区域独立管理。 (1)基本用途:支持灾区最高指挥员实施现场指挥。
(2)电信业务:固定电话、固定会议电话、电视、图像等业务。
(3)工作环境:覆盖整个灾区。
(4)设计目标:保证业务质量,保证信息内容安全,尽可能改善电信网络安全性,尽可能提高网络资源利用效率。
(5)使用配置:设置一个现场抢救最高指挥所,配置一个支持最高指挥的应急通信网络。 (1)基本用途:支持现场抢救指挥员实施指挥。
(2)电信业务:移动电话业务。
(3)工作环境:实施抢救的有限区域,抢救人员随身携带。
(4)设计目标:保证电话质量,设备尽可能轻便。
(5)使用配置:每一个抢救群体配置一套系统。 (1)基本用途:支持转播现场状况。
(2)电信业务:现场电视业务。
(3)工作环境:灾区现场状况录像转播。
(4)设计目标:保证电视质量,设备尽可能轻便。
(5)使用配置:一个灾区配置几套录像转播系统。 (1)基本用途:支持异频和异制电台之间互通和入网。
(2)电信业务:现存的各种军用或民用列装电台的业务。
(3)工作环境:灾区现场。
(4)设计目标:保证互通功能,设备尽可能轻便。
(5)使用配置:根据需要,一个灾区配置几套机动技术支持车辆。 (1)基本用途:支持灾区群众自救和呼救。
(2)电信业务:电话和各种可能的呼救信号。
(3)工作环境:灾区现场。
(4)设计目标:发送尽可能的呼救信号。
(5)使用配置:利用所有可能使用的设施。 (1)基本用途:为灾区群众提供普通通信。
(2)电信业务:电话和短信业务。
(3)工作环境:灾区现场。
(4)设计目标:不作特别要求。
(5)使用配置:尽可能扩充通信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