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威部门是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这个鉴定委员会不仅负责工伤等级的鉴定,还负责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目前,他们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制定的《职工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你说的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目前没有这样称谓的,只有完全、大部分、部分、不丧失几个称谓。
属于工伤的,由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属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的,由收入到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录的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伤残等级时一并鉴定护理依赖程度。
工伤,由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由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伤残等级时一并鉴定护理依赖程度。
市或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