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聚众斗殴,应该认定为伤害。为什么呢?原因有以下的两点:
1)刑法中的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但是如你上述的案情中并没有揭示是否扰乱了公共秩序。
2)聚众斗殴一般来说是双方都要二人或者二人以上,有这样的斗殴的故意。但是你介绍的案情中并没有这样的斗殴故意。
认定为伤害之后,那么你和你那个路过的朋友应该就是被侵权人。如果你和朋友都是轻伤害,那么既可以要求公安局予以行政处罚,又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然后由检察机关予以起诉这几个人,苛以刑事责任。
希望上述的解答能够给你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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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