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规定,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 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第五十二条 对少数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 在实践中,现在服刑的生活标准按规定不能低于当地居民的生活标准。监狱确保服刑人员“吃饱、吃熟、吃的卫生”,在节假日还进行改善生活,具体的伙食一般结合当地饮食习惯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