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计算问题

举个例子:某岗位的薪资是500(基本工资)+500(津贴)+加班费+500(绩效工资)问题是:1.劳动合同上要注明的工资应该是多少?(在不考虑最低工资的情况下) 2.元旦当天如果该员工上班的话,1月份的工资有多少?(元旦上班8小时,1月无其它加班) 3.如该员工请了婚假,婚假期间的工资是多少? 4.如该员工请了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是多少? 5.如该员工请了病假,病假期间的工资是多少? 6.如因公司原因,给该员工放假3天,放假期间该员工是否有工资?为什么?如果有工资是多少?
2026年09月25日 14:33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500
2、500+500+500/21.75/8×8×2+500
3、按正常上班计算,除加班费没有外,其余都有
4、同上
5、如果全月病假,按80%计算工资和津贴,无加班费,无绩效工资
6、如果以后有补班,这三天可以不计算工资,如果以后没有补班,原则上应该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也可以和员工协商,但绩效工资可以不发

网友(2):

劳动法第36条执行“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劳动法第43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44条: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周六、周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45条: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你们公司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市劳动部门反应,让其进行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月的工资能拿到手的,加班费不支付,工资肯定要支付的!

网友(3):

1、500
2、500/21.75/×3
3、按正常上班计算,除加班费没有外,其余都有
4、同上
5、如果全月病假,按80%计算工资和津贴,无加班费,无绩效工资
6、如果以后有补班,这三天可以不计算工资,如果以后没有补班,原则上应该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也可以和员工协商,但绩效工资可以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