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是:两个整数,位数相同,个位数相加等于10,除个位数外,其它的数完全相同,则它们的积可以这样算:用除个位数外的数,也就是二者相同的部分乘以比相同部分多1的数,后面再添上两个位数的乘积,乘积不足两位的,前面要补零。
如:81×89,用相同的部分8乘以比它多1的数9,8×9=72,后面补上1×9=09(不足两位,9前面要补0),所以81×89=7209。
124×126:先用12乘以比它多1的数13,12×13=156,后面补上4×6=24,乘积等于15624。
15624
1.(n-1)(n+1)=n²-1 (n为自然数) 124*126=(125-1)*(125+1)=125²-1=15624
2.(n-2)(n-2)=n²-4
如:3*7=21
13*17=221
23*27=621
33*37=1221.....
1、(1) 4(或6)前面的数字n乘以(n+1)就是结果的前m-2位(假设结果有m位数字),结果的末2位恒为24;
比如54*56,4前面的数字为5,5*(5+1)=30,得54*56=3024;
(2)124*126
12*(12+1)=156,124*126=1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