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纠纷问题?

您好,我爷爷奶奶没有咨询过家人,就把60平方左右的土地以12000的价钱做定金卖给了别人,但没有签任何合同,可是,爷爷签了一张收订金的收据,上面有土地面积字样。事后,家人知道后,不想出卖土地,因为两个老人不知道现在土地价格,如果以他出的价钱,根本不可能,买到这样的土地,于是想要归还定金,但对方不肯,一定要土地,他还说已经预定了建筑材料,现在毁约让他损失很大。现在如果要打官司的话,能有胜算么?您能帮我分析一下,我们现在可以怎么办么?我爷爷是全收了15000。不是定金呢 ?
2026年09月25日 22:1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是农村土地,那么买家家必须是同一经济合作组织成员,也就是同村的。外来人也就是户口不在村内的是不能买的,因此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是城镇土地,那么也可以毁约,这期间还涉及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等。毁约需双倍返还订金。
土地出卖的是使用权,因为我国土地不实行私有制。

网友(2):

你好!只要地契还在你们手里就好办!从法律上讲“定金”不超过合同标的额20%拥有法律效力 “订金”是双方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你肯定胜诉!希望能帮到你!

网友(3):

一是了解清楚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不可以买卖的。二是没有签合同,光有定金收据,程序不合法,事实不能不成立。打官司胜算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