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物业管理处欺负外来人口...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个19岁的学生.我于11月将房子出租给客户, 每月4000块租金. 先缴8000块押金..然后我和客户又分别每人缴给物业管理2000佣金.合同上是每月20日之前必须交房租 不得以借口拖欠..如果没有住够1年, 违约,那么他的那8000块押金收不回去了..现在他突然之间就不住了而且连说都不说一声就走人了.等于是那8000块不要了!! 而物业管理处居然连招呼都没给我打一声 .要不是这个月15日我去收房租我还不知道那家人已经搬走了..我很气愤..找到了管理处他们居然理直气壮的说我已经"赚"了8000块钱! 要我给他们1个月时间再把房子转租出去.那我还得交1个月房租4000块.如果不这样做的话 他们就威胁我...管理处这样明显是吃顾主的佣金, 而且是极其不负责人!!我出租房子是要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 因为是一个人在这里 麻烦的顾客我又不敢出租给他.而管理处就想在1个月以内随便找个人租出去,而且也没跟我保证签多久的合同,还得要我再给他2000块佣金!!现在我住的地方也是签了1年合同, 而且交了3000块押金..没住够押金也没了..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对不起大家, 我已经气糊涂了.. 上面叙述错误, 我不用交4000块房租 因为房子是我家人留下的...由于太着急了.. 所以发错了..
2026年09月28日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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