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在2016年离婚,当时39岁了,我们的女儿都上初二了,几年后女儿读高二前妻又结婚并且在42岁高龄又生一女儿,好景不长又离婚了,由于我的房产是当地好的学区房,她想把她小女儿户口牵到我名下方便上幼儿园,根据本地户籍政策,迁户口只有夫妻,子女可以随迁,也就是她只有跟我复婚迁入户口,好方便她小女儿就近入学。我本来是不同意的,因为我们已没感情了,而且她是为了和别人生的小孩上学,可是我的女儿又想让我们一起生活,我很矛盾。假如复婚再离婚(主要是为迁户口)有哪些法律风险

2026年09月27日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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