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儿如果已满10周岁,法官会考虑女儿的个人意愿。否则则是看女儿跟在父母哪一方生活会比较合适。针对您丈夫患有强迫症,你在这方面有优势。离婚后无论女儿跟着谁,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
2、财产。你们要分割的是共同共有的财产,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不在其内。因此,你可以继续拥有自己的那一万积蓄,现有共同财产的一半即1.5万,这些肯定是你的。不过,您老公的安置费是他个人的。另外,公公给的5.5万值得商榷。如果能让法官认定是共同共有的财产,那就有你的一半。房产证写的是你们的名字,都有份;面包车也是共有的。如果一方占有房子,要给另一方适当补偿,面包车也盖同此理。
3、离婚协议不是教教就会的,建议还是去律师事务所咨询。
3、
好多字。。。不过是零分。。。不看了。。。
协议离婚好办,把财产和孩子的问题在离婚协议中说清就可以了。
除非家庭暴力 协议离婚和法院判决基本差不多
房产证2个人的名字 那就是对半分 估计房子你拿不到 只能分估价一半的钱
婚后财产对半分 不过这个不好估算 可以请个律师帮你算
车是婚前财产 你是拿不到了
女儿抚养权 基本是先看抚养能力 也就是谁挣得钱比较多 后看女儿选择 愿意跟谁 未分到抚养权的一方 每月寄抚养费
具体事宜 协议离婚请咨询民政办事处 司法程序请咨询律师
一、如果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写明:1、双方自愿离婚。2、孩子有XXX抚养,XXX自XXXX年X月至自XXXX年X月(孩子18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定于每年XX月前付清。3、财产XX、XX、XX、归女方所有,其他财产归男方所有。
二、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则比较复杂,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