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制定的高考体检标准。 限25、26、27是指标准中第二项中第5、6、7条。属于患有疾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之列。25指裸眼视力低于4.8,限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体育。 26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限学前教育、航海、飞行及食品、食品加工。 25、26所限专科专业烹饪、营养、工艺、食品 27为公安招生增加条件(江苏) 详细情况清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