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5%=25元
25<80
1500×10%=150元
150+25>80
所以月薪在 超过500元到2000元 之间
(80-25)÷10%=550元
800+500+550=1850元
你好!
先设月薪为800+500=1300元
则应纳税500*5%=25元, 但是纳税80元超过了,所以月薪肯定比1300多~
再设月薪为800+2000=2800元
则应纳税2000*10%=200元,纳税80元比这个少,所以月薪在1300~2800元之间
税率确定为10%
设月薪超过800元部分为x:
10%x=80 解x=800元
所以月薪等于800+800=1600元
按照税收来看,该纳税人适用税率应当是10%。
假设该纳税人计税收入是X,
则500×5%+(X-500)*10%=80 即该纳税人计税收入X=1050(元)
然而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费用扣除标准(2000)和实际缴纳给社保的“四费一金”(不超过工资、薪金12%的部分)后的部分才是计税收入,所以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应为1050+2000+实际缴纳给社保的“四费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