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由客人提供现金总共9*3=27元
其中实收住宿费25元,服务员贪了客人所付款中的2元,
所以实际发生总数为27元,思路很清晰,钱都有着落了。
而题目中提出的27+2元,实际上是重复算了2元,27元中就包含了服务员贪的2元,再次计算就会产生错误!即
每人出10元,后又每人退回1元,即每人9元
9元 X 3 = 27元
老板说,25元就够了,于是多出2元
刚好,这2元被服务生“偷偷藏起了”
所以 25 + 2 = 27 + 3 = 30 ,无多无少
3个人每人9元,3 X 9 = 27元,这27元中包含服务生藏起的2元和投宿费25元,27加上返还的三元,就正好是30元。
我觉得应该是在老板那里吧!
妈的 ,三个人一共才付出去27元,其中两元在服务生那里,还有二十五元在老板那里~!服务生所拿的那两元就在27元之内,所以加法不成立。
给老板了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