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除了上述证件,还应出具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除前述证件外,申请离婚登记,还需提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的,还需提供书面起诉状。
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