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2026年09月25日 00:18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对于单位的这种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是1233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首先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1)之前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单的银行转账记录。(二)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3)同事的证人证言。(4)社会保险缴纳记录。(5)胸卡、出入卡、工作证、工装、工卡等。
法律分析:
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的数量和护理的持续时间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伤残赔偿金,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网友(2):

工地老板不给钱可以找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解决。
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网友(3):

这个一般不会
很多时候不能说什么
需要你自己看看就行
没什么大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