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曝光个人隐私,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是犯法的行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规定,在网上散布他人有关隐私的照片造成受害人精神伤害算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应该报警处理,要求他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侵犯个人隐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在网上曝光他人的隐私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会犯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在微信、微博等为代表的社交网络平台上,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发表内容应恪守道德及法律的底线,切记不可逾越,维护自身权利应采取正确的方式,在个人朋友圈内也不可随意散布他人隐私,不可挑战法律权威,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