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都是离异的,在一起处对象,男人没必要给女人还外债
帮着还是情分,是可怜,不帮着还是本分,没有一点错
人得自力更生,不要希望别人
没有还的义务,但是你可以出于人情帮着还。
如果你觉得你们可以长久走下去,并且可以金额在承担范围以内,可以帮着还,但是你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走到最后,又想帮着还的话,建议留下证据,或者字据啥的,万一以后掰了,钱不至于打了水漂。
两个人一起处对象的时候,他们之间没有义务关系,所以这个男人不一定要给这个女生还外债,如果这个女人真的要求这个男人,那么,这个男的可以考虑和这个女的分手。
如果你想跟他在一起处对象,他的要求是你帮他还10万块钱的债,你不帮他还他也不愿意嫁给你。
你如果能达到这个要求,女人就会嫁给你,这是他的条件。
那女人二婚有没有必要给男士还债?男人结婚媳妇有没有义务孝敬公婆呢?相反,女婿孝敬岳父岳母和妻子孝敬公婆比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