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听你的意见

我在浙江一商城内有一个摊位现在遇到一个烦恼的问题想向阁下咨询,情况如下,烦望指导!2002年10商贸城推出一期工程,招商政策如下,原老市场经营户月税1600元以上有3个摊位资格购买,当时我为我老板打工,当时店面为5年期一次购买共须每个摊位每年5万元共计15万人民币(有3个摊位购买权)。当时老板只够10万所以只能买2个,剩下一个由我出5万购买,现以经营2年。现在出现以下几个问题;1.当时我和老板签订一份合同,但是摊位的使用人(即同商城签合同的人)。是他的儿子,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可以约束他的儿子?2.当时市场签给他儿子的时间为2002.9.30-2008.9.30所以我签合同有一句,甲方同意将摊位转让与乙方,转让时间为2002.9.30-2008.9.30我是乙方,请问到期后是否应还给他?。当时市场不允许私下转让与转租.所以一直没有去市场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到今年7月10日,市场已经允许商位转让。所以如果顺利的话,只要他儿子和我去市场过户就没问题了。但现在市场繁荣一个摊位已经可以转几十万元,因为在这巨大的利益驱使下,老板已不答应去市场办理过户了,说如果去办理过户必须写上五年后摊位使用权无条件再还给他!所以我想请问您如第一个问题,我应该还给他吗?3市场现在转让规定有一条如下:摊位租出时间大于或等于5分之3(既非自己使用时间)时间收回使用权.但是没有明确是市场另外安排给别人,还是现在实际经营户优先安排。4因有上面第3提到的规定,市场还有一条和我情况有关的规定:单方向市场办理转租,及出租户不和承租人到市场办理过户的,承租方可以提供私下的双方合同或现金收据,及身份证交纳保证金1万(既保证自己提供情况属实)在当地报纸公示一个月出租方无异议市场即可以与承租方办理手续。我考虑这条规定想到一个疑问:既第一条所叙我和原老板签的合同是否能约束他的儿子?(现在摊位使用人的名字是他的儿子)以上所叙绝对属实,还望阁下指点迷津,谢谢!但烦请您占时保密,不要登出来,谢谢
2026年09月28日 12:39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没看明白,不好意思。
是不是你购买了一个摊位的五年经营权,但不是以自己名义购买的,而是以老板的儿子的名字,你同老板签的合同约定的是什么事项?如果是该摊位的事项,恐怕你老板无权代表其儿子同你定合同。那就是说你同老板的合同约束不了其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