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或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

2026年09月24日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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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作为例外,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时,持票人就不得再进行转让。

不得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将票据关系限定在出票人和收款人之间,即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在票据上明确标明不得转让’字样,这种票据无法流通。还有一种是当票据流通到某一环节,取得票据的持有人,在其背书转让时,于票据上明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这是对票据继续流通加以禁止,由背书人在背书中加以限制。

不得转让属于出票人的权利,如果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该记载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对被背书人具有约束力。不得转让并不影响确定的票据权利,背书人并未增加或减少出票人于该汇票上设定的权利,合法持有不得转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完全可以依照票据所载金额获得付款请求权和追偿权。



发票人必须记载在票据之上,并在票据上签名,如为法人,则由其授权人的签名。发票人是票据债务人,负有付款或担保付款的义务。汇票的发票人不直接承担付款的义务,在汇票被承兑之前,发票人是主债务人;在承兑之后,发票人负有保证付款人承兑和付款的义务,当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得向发票人行使追索权。

本票的发票人是主债务人,负有自己直接付款的义务。《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规定,本票发票人的责任与汇票承兑人相同,英国票据法也将本票的发票人视为相当于汇票的承兑人。支票的发票人负有保证付款的义务。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88年颁发的《银行结算条例》规定,银行汇票的发票人只能是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发票人

网友(2):

但作为例外,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时,持票人就不得再进行转让。
不得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将票据关系限定在出票人和收款人之间,即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在票据上明确标明不得转让’字样,这种票据无法流通。还有一种是当票据流通到某一环节,取得票据的持有人,在其背书转让时,于票据上明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这是对票据继续流通加以禁止,由背书人在背书中加以限制。
不得转让属于出票人的权利,如果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该记载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对被背书人具有约束力。不得转让并不影响确定的票据权利,背书人并未增加或减少出票人于该汇票上设定的权利,合法持有不得转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完全可以依照票据所载金额获得付款请求权和追偿权。
对于票据上明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违反背书人的记载,仍然转让该票据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也即原背书人对从直接后手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承担该汇票的保证承兑或付款的责任,该票据责任由违反规定背书转让的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