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车店做修理工老板让挪车我不小心撞人腿断了法律怎样判老板不承认说我自己要去挪车,受害者还作人证

2026年09月22日 06:5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你是完成工伤任务或履行职责任中造成了他人伤害,由老板(用人单位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你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友(2):

一;你可以拒绝赔偿,由老板支付赔偿费用。如果老板赔偿后要求你承担,且你认为自己没有故意或重要过错的,你仍继续拒绝。如果老板诉至法院,就需要提供你存在故意或重大过错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予支持。期间,老板扣留工资的,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法院起诉追回工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3):

你是说受害者作伪证?如果是这样,告诉他们,你没驾照没钱,家里赔不起,让他们看着办。。。只要他们不傻到极点,就不会讹你了,因为保险公司能赔得起钱。
就算他们傻到极点,也不用怕,因为你是再在工作中为了工作出的事故,也应该由老板负责赔偿,他最多扣发你的奖金,连彻底扣你的工资的权利都没有,如果他敢扣光你的工资,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能赢。
如有问题可以继续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