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1年和现在的老公在一起的,他的孩子也和我们在一起住,到现在也没娶结婚证,2002年以我名

我是2001年和现在的老公在一起的,他的孩子也和我们在一起住,到现在也没娶结婚证,2002年以我名字贷款买的房子,我交的预付款一万五千元,后来我又拿了5000元。装修是他拿的钱,花了20000元,贷款他也还了一部分。一共贷了六万。总房价那时是8万多。现在我要和他分开,请问这个房子我卖了135万应该怎么分?
2026年09月24日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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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1\因为你和现在老公自2001至今都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2002年购买的房屋应当算是你的个人财产。
2、你老公应当仅有权利向追要当时他花掉的装修费用和承担的部分贷款。
3、房子价款归您个人所有。你老公仅享有对你请求支付自身投入以及利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