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我是2010年8月11日去那个厂上班的。。。11月初我就跟管理说了我不做了。结果到了11月底,管理说必须要用书面的形式辞职。。。12月2日,我又写了书面申请。然后到12月24日,我实在是不想做了,我就没去上班了。。。今天是12月30日。我去领工资,说没我名字不发给我。厂里工资要压一个月发放。11月底拿10月工资的时候,居然只发了200元给我,那才叫欲哭无泪啊。说什么上个月多发了,再一查上个月确实多发了,但是还差260元没有发。又说留着12月底发。。。也就是说,厂里还差我10月的260元+11月分+12月份的工资。我今天去,厂里居然说不发给我了。。。。厂里每个月扣25元的保险费是什么意思??我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就是进厂的时候签了几个字。都不知道是什么。请懂劳动法的朋友,帮我分析下,谢谢了。。在线等待。明天我还去找厂里。财富捐献完了,不好意思啊。。。我书面辞职只有20天,没满30天。。。这会对我有什么不利?确实是做不下去了。。。太窝囊了,一个月才发200元,吃风都不够~!!请高手详细指点下,我该怎么做,由衷的感谢各位!
2026年09月28日 01:1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参照以下方式维权: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或者直接打12333电话咨询投诉;

3、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网友(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希望能帮到你,大家都不容易啊...............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网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网友(4):

可以带着工资条、进厂时签字的文件,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是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你这个最亏的就是自己没有拿到劳动合同,但是你在投诉或者申请的时候,可以把相关情况向这些部门说清楚,到时候可由厂里来提供这些证据。

网友(5):

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