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尚无具体规定高层与小高层的明确界线,习惯上把带有电梯的公寓,11层以下称作小高层,12层以上称作高层.虽说您居住的小区按最高标准收费,但实事求是讲,如果物业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小区规模又在5万平米以下,物业公司想要保本都比较困难,这也是目前许多规模较小的小区无物业管理企业肯接收的原因,当然,您有权力要求物业公司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果该物业公司实在不能提供良好的服务,建议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考虑更换物业管理企业.至于交纳物业费的周期,理论上是只要先付后用,常见的是每三个月到半年付一次,在这里想请您换位思考,一个小区有成百上千户业主,每收一次物业服务费要投入很多人力物力,既不经济也不低碳,在自愿的前提下请您支持给力.以上只是个人观点供参考.
不合理。
呵呵,现在的物业都差不多的,我以前在广州的一个小区住过两年,第二年明显比第一年差,只能想物业也是人去做的,如果业主、住户都不爱护自己身边的环境,物业势必也会有情绪的。我就经常看到好多人都到处丢垃圾,随地吐痰,而且态度还很恶劣的。
1:带电梯的楼栋物业费是要高一些。
2:首次交房,不一定要收1年的物业费。
3:其他的地方,如果你和其他业主感觉这个物业公司管理水平有限,你们可以投票决定更换物业管理公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