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可否对我公司处罚两次

我公司是经营广告业务的专业公司,今年在为某企业在杂志上刊发广告时,由于违法使用“奥林匹克”特许标志,受到刊物发行地工商管理部门包括罚款在内的行政处罚。时隔不久,某外地工商部门在文化市场整治过程中,发现了上述广告的侵权事实,据此又对我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当然处罚内容同样有罚款,请问工商部门可否对我公司进行两次处罚?
2026年09月24日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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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工商管理部门对你公司上述侵权行为,不能进行重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也即“一事不再罚”原则。前述后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罚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