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与现象是揭示事物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相互关系的一对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决定事物性质和发展趋向的东西。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是本质在各方面的外部表现。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统一关系。
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世界上不存在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也没有离开本质而存在的现象。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但二者又有差别和矛盾。
本质从整体上规定事物的性质及其基本发展方向,现象从各个不同侧面表现本质;本质由事物内部矛盾构成,是比较单一、稳定、深刻的东西,靠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丰富、多变、表面的东西,用感官即能感知。
形象具体化
就物质运动的形态看,吸引和排斥的矛盾构成力学运动的本质;化合和分解的矛盾构成化学运动的本质;同化和异化的矛盾构成生命运动的本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社会运动的本质;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矛盾构成认识运动的本质。
本质和必然性、规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组成事物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是事物本质存在的客观基础,一事物和他事物的本质区别是由事物的各个特殊的组成要素及其关系结构决定的。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由于事物本质自身中的矛盾,本质有时以假象的形式表现出来,假象是事物本质的反面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