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在2013年的时候毕业于中山大学,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北京大学的硕士学位,并且在2017年4月份前往美国的一所大学交流学习,不管是在家人的眼中还是朋友们的眼中,她都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在我个人看来,她能够获得北京大学的硕士学位真的是非常的优秀,不过她在美国学习的期间内突然与家里的人失去了联系。
随后美国警方逮捕了涉嫌绑架章莹颖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得出了章莹颖遇害的事实,这样悲痛的事情对她的亲朋好友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她的家人在得知她的噩耗之后,变得悲痛欲绝,如今这起案件已经过去了两年多的时间,最终这位凶手因为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所以美国警方决定判处他终身监禁,在我个人看来这是不合理的。
我觉得患有精神疾病并不是开脱他死罪的理由,如果是这样的判罚,那么其他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会怎么想,杀了人不怕被判处死刑,这在一定角度上是对罪犯的纵容,并且他的手段真的极其的残忍,如今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居然还没有一丝丝的悔过之心,对于这样的人为什么不直接判处死刑我感到很不理解,对于她的家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不合理的。
章莹颖案犯罪凶手被判决终身监禁,这样的处罚在我们国人眼里或者说有良知的人眼里,根本就是不合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死刑的惩罚,所以我们是很难接受的
我觉得不合理,可能外国和我们的法律不一样吧,我希望是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那种。恶人就应该立马就让他得到他所应得的惩罚。
我觉得不合理,等了这么久还是终生监禁,我认为这是对家属非常难过的打击,我认为应该直接死刑处理。
我觉得是合理的,因为凶手本身患有疾病,一个病人患有疾病,精神不正常,不存在故意杀人。但是从道德上来说,这位凶手应该以命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