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企业经营管理无直接关系,导致减值的情形也并非经常发生,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若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部分消失,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属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用来改变或者影响劳动对象的劳动资料,是固定资本的实物形态。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长期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逐渐地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并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重要原则,一个企业把劳动资料按照使用年限和原始价值划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对于原始价值较大,使用年限较长的劳动资料,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而对于原始价值较小,使用年限较短的劳动资料,按照低值易耗品来进行核算。
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