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王道”与“霸道”一起并用。汉朝的治国理政上,是讲究文武之道,宽猛相济,德刑平衡,相互补充,因时而异,各有侧重的。
霸道是指君主凭借武力、刑法、权势等进行统治。王道,实际上就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处理一切问题的时候,按照当时通行的人情和社会,道德标准,在不违背当时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所采取的某种态度和行动。
注:霸王道杂之是大汉王朝(主要指西汉)的治国思想及指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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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有一位大学者,名叫刘向,博通经术,评论历朝政治得失,有独到见解,兼晓天文地理三教九流之学。汉元帝叫他负责校阅天禄阁藏书,他一边读书,一边著书。他把王道看做是由于人情和法律道德相结合的结果。这也有道理。因为《礼记》老早就写道:“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悸,则王道备矣。”
这样说来,所谓王道,实际上就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处理一切问题的时候,按照当时通行的人情和社会道德标准,在不违背当时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所采取的某种态度和行动。反之,如果不顾一切,依靠权势,蛮横逞强,颐指气使,巧取豪夺,就是所谓霸道了。
但是,这种解释仍然是很不够的,尤其不是我们现在的看法。霸道,从本质上说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在古代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实行王道和实行霸道,结果可以完全相同。
而赞成王道的人和赞成霸道的人,虽然有时分为两派,甚至互相攻击,各不相让,然而,有时是同一种人,甚至是同一个人,忽而提倡王道,忽而又提倡霸道。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所谓“纵横家”之流,往往随机应变,朝秦暮楚。他们既能宣扬王道,又能宣扬霸道,完全是以政治投机为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汉家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霸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道
“霸王之道杂之”语出班固《汉书•元帝纪》。史载汉宣帝的太子刘奭(汉元帝)“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王道”,简而言之就是“以德服人,以仁治国”。与“王道”共生的是“霸道”,即以武力、刑罚、权势统治天下的政策。
汉宣帝用“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这句话概括了汉朝的治国思想。在汉宣帝看来,单一的“德教”和“周政”不足以治国,必须将教化与刑罚结合起来,才能够治理天下。自此,历代王朝的统治开始进入“霸王道杂之”的历史阶段。
为什么要“杂之”呢?因为王道重教化,霸道重刑罚。王道比较理想化,适合思想教育,属于“务虚”的一类,解决现实问题的效率不高,所谓“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还得是法治的结果。所以孔夫子在很长一段时间被称为教育家、思想家,而不是政治家。但一味依仗法制,忽略教化,则有“不教而诛”之嫌,又治标不治本。可见,“王道”与“霸道”在现实中都各有其利弊,“杂之”就是兼用的意思,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两手抓”,在治国理政上,要讲究文武之道,宽猛相济,德刑平衡,相互补充,因时而异,各有侧重。
霸道指法家,王道指儒家,意指刑法与德化并用,就好像我们现在,治国不仅仅有法律,也有思想的教化
就是和现在一样。有法律,也有道德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