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认可不承认所谓祖传宅基地的理由而私自占用土地,只有在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且依法具有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条件时,可以考虑将其祖传宅基地批准其使用。而且,批准并取得建房许可证要在二年内进行建设,逾期要重新审批。
从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别人以所谓老地点为由而占用当事人居住二十多年的宅基地的行为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即使是上代互换或赠与的宅基地,目前也不能收回。除非是将合法批准使用的宅基地租赁给当事人的上代近亲属的情况,才有合理理由收回。
建议经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由国土部门确认或经法院处理。
国土局
你是农村的,那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找大对就可以了
找村委会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