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有三家公司,没有任何营业收入,可以成立深圳集团吗?成立后会不会容易被国税局查偷税漏税?

2026年09月08日 20:22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规定: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不过地方有可能放开集团设立条件,即不一定有5个子公司等等。
但是,你只有三个公司,也就是说一个母公司、两个子公司。这种估计是无法成立集团的。
而且成立集团需要当地工商部门的核准和考察。

网友(2):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