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限超过四十天未披捕是怎么回事

羁押期限超过四十天未披捕是怎么回事...
2026年09月20日 10:2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羁押期限,应当按收到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公安机关办案,最长的羁押期限是37天;检察机关办案,最长期限是17天;
  1、如果按通知书上的时间,还没有超期的,那就是还未到期;
  2、也可能已经批捕了,但公安机关忘了及时通知家属,法律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也可能通知以邮寄的方式送达,正在路上。
  3、如果是超期羁押的,律师、嫌疑人的近亲属们都可以立即提出申请,要求释放或变更为取保候审。具体申请向办案机关提出。或者向办案机关平级的检察机关投诉公安超期羁押,要求立即释放。

网友(2):

超期羁押,可以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