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如何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急急急!!!

由于房屋拆迁,有一笔拆迁安置费16万(房屋拆迁基本安置费13万+政府奖励3万)。户主为老人所有,户口本里还有老人的儿子和女儿还有外孙女三人的户头,现在老人建议把拆迁安置费分为4份,每人4万。但是大儿子不同意,要求老人给他6万并且还要帮他买养老保险,这样大儿子才愿意搬出原居住房。1.现在拆迁的房屋,户口里的四人,都有将近10年以上未在那里居住。在未居住这段时间里,该拆迁房屋,一直由老人的大儿子出租,老人未得一分钱租金,租金都由大儿子一人拿走老。由于该拆迁房屋是房产公司的房子,所以需要户主缴纳基本房租费,房租费一直是由老人与女儿在缴纳,大儿子从未过问。2.由于现在房屋要拆迁,政府有规定在本月18日最后搬迁时间内搬迁,政府会奖励三万,如果超时则没有。大儿子正是瞧着政府这个优惠三万的规定,又于本月16日零时搬进该拆迁房,威胁老人,如果不答应他提的条件就不搬。现在主要想咨询的就是:1.老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维权?2.老人可以在大儿子强制不搬的情况下,直接签字交房,其他事情由政府强制执行吗?3.还是直接报警由警察强制执行呢?由于时间紧急,希们,可以尽快回复.
2026年09月24日 20:00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七十三条 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第七十五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养老机构条件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达不到法定条件的,责令停办并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对养老机构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 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八十二条 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无障碍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维护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有关单位、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2):

还是钱的问题。。。1,房主是谁,谁就有权利去交房,2,关于你说的大儿子对外出租房子的钱,没有实际证据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你和老人交纳的房租费,没有实际的发票,也不能作为证据,如果有,可以要求大儿子另外支付;还有就是老人的赡养问题,如果一直是大儿子在抚养,就有权利要求其女儿支付抚养费,反之,则要求大儿子支付抚养费,3,房子的问题,上面的问题解决了,就可以让老人自己决定这拆迁费的归属,怎么分配是老人的问题,不需要他人过问!实在不行,不到万不得已,轻易不要用法律解决问题,这样会家离破散!我不希望看到这些!祝你好运!

网友(3):

房子是谁的,谁就有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