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签约流程单。
2.凭配租确认通知书及入住通知书到各楼栋入户看房查验后签字。
3.到签约现场排号处登记排号。
4.凭本人身份证、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5份、廉租户一式6份)、配租确认通知书及入住通知书、验收单(一式3份、廉租户一式4份),到签约处按排号顺序入场签订合同,审核证件并领取保证金,领取保证金发票。
5.到银行收银处缴履约保证金,领取保证金发票。
6.入住确认,打印接房通知。
7.到银行收银处交租金。
8.领取租金发票。
9.领取租赁合同。
10.凭接房通知单到物业公司签订承租人管理规约、缴纳物业费。
11.到签约现场社区居委会登记信息并签字确认。
12.凭接房通知单、管理规约、信息登记单领取钥匙。
13.办理水、电、气、电视、电话、宽带业务。
14.对发现的房屋问题,到物业管理处登记报修整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