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物时小孩调皮撞到货架受伤了 超市改怎么维权

2026年09月24日 02:5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父母是八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八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因此,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中负有保护的法定义务。如果,遭受人跟随监护人到超市购物时,因父母没有尽到看护责任导致未成年人的人身遭到损害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是由于超市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而受伤的,则由超市承担侵权责任。

建 议:妥善保管好经营场所内的监控视频证据,以便做还原案发时的第一视听资料证据使用。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

第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网友(2):

看具体情况,看超市有没有过错,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就要承担部分责任,超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采纳谢谢

网友(3):

作为孩子的父母有责任看护好自己的孩子,自己有责任
超市无过错,如果对超市造成损失,需要赔偿超市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