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他多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吗?如果可以,我需要提起诉讼吗?需要请律师吗?

我和前夫去年协议离婚,孩子由我抚养。今年孩子9月份上学,考虑到目前生活费用高,我与前夫商量想让他每月多支付100元生活费,但被拒绝。
2026年09月23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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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根据婚姻法等规定,在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生活费和教育费发生了实际上的增加,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双方可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要求增加抚养费用的诉讼。
取决于你的诉讼标的大小以及案件难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