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并不需要报送社保局,在社保局无法查询是否订立劳动合同,但可以查询是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