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权益保护的最长时效是20年,如果20年内没有发现权利被侵犯并请求法院保护的,再想通过法院解决问题,会因为丧失胜诉权而被驳回。解放前的事,到现在超过20年很多了吧?2、如果手里还有当年的产权证和政府征用的证明等,可以找房产所在地上访反映。也可以和那两个赔偿案例的当事人联系一下,了解情况和你家的事有什么差别,建议带全部材料请该案律师或找当地律师详细咨询,光凭你网上的这几句简单的话是说不清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