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约定工资与实际支付工资不一样吧!因为合同工资就是约定工资,单位未按约定工资计发,指低于约定,属于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以此拖欠工资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合同中有约定工资条款的,必须按照合同工资条款支付工资。如果低于合同条款支付工资给劳动者,那就属于违约,应该由违约方按照合同承担违约金。
那么,未全额支付工资怎么维权呢: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工资,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实践未支付的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拖欠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题主概念性错误,什么是约定工资?约定必须是书面的。你说的约定工资是不是当时老板跟你的口头承诺?如果是的话,口头承诺都是不作数的。
所以约定工资以合同约定为准。
工资发多少一切按照合同约定
只可以多为准!
按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