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摩托车撞人成重伤,现在己出院了,而且己协商不追究,也赔偿了8万元,请问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如果

会有怎样的责任?...
2026年09月22日 04:5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既然已经私了,且当事人不再追究,就不用再付刑事责任。提醒:开车需谨慎,赔钱是小事,人命是大事!

网友(2):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网友(3):

这个就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了,如果达到刑事的标准,是需要追究的,不过已经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即使法院判的话判的会比较轻,有可能会缓刑

网友(4):

首先要看事故责任认定,如果机动车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但不影响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