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被人逼成了精神分裂症,可以告他吗?

我爸在1992年的时候,因为在河里用用电瓶打鱼,被人暗地里告发到渔政,渔政的人把我爸用手铐在那里拷了一天一夜,还用电警棍电他,后来我妈到处借钱把他赎回来了,他回来之后就疯了。那个时候我才5岁,刚上学,家里没钱,一直到现在十八年了,我爸的病也没治疗过。这么多年来,我爸的精神分裂症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很大的阴影。现在我长大了,知道他是受刺激患的精神分裂症,想到法院去告以前用电警棍电我爸的那个渔政的人,请问可以告赢吗?
2026年09月28日 14:20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完全可以告他!!!
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 而且严重侵犯了你父亲的身体健康权及人格尊严的权利,应当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可以伤害罪罪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由公安机关向同村或邻居等无利害关系人取证。今后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到时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都可以为你父亲打赢!

主要是要得有证据和证人,你懂吗?事隔这么久,你一定要找到愿意作证的人,加油,加油!有问题在问我!

网友(2):

非常支持二楼和三楼!!!
严重藐视四楼,你觉得现实对吗?
如果事事都现实,那你还活着干嘛!
(其实监狱里是默许施暴的,这也可以叫做潜规则了吧)!!!这句话什么意思?他父亲没进监狱!OK?
如同三楼所说,是非法拘禁!
什么事隔多年? 你20、30年前杀了人,逃了、躲了30、40年,莫非就没事了???笑话!!!
法律就是法律!!!
照三楼的话去做吧! 加油!

网友(3):

坚决要告呀!把人都逼成这样了 还忍他么?告他!!!!!!!!!!!

网友(4):

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