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公司的行为违法。旷工一天,公司也知道达不到开除你的条件,所以翻以前的旧账。因工作原因造成企业的损失,企业是有权利要求赔偿,但是金额不得超过你当月工资的20%。没有什么无偿辞退的说法。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因为你弄坏产品,来证明你不适任这个工作,用人三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点合法。但是辞退你的话,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加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依照辞退员工的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你这种情况,就需要到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主张你的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