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来自淮安主流媒体——《淮海晚报》2017年2月21日的消息:
为了净化市区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在往年对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今年交警部门更是将其确定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尹志刚告诉记者,接下来,交警部门会在各路口对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红甲虫”则是整治重中之重。整治重点为:电动三轮车闯禁行区域、闯红灯、逆行以及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
据悉,目前淮安市区电动三轮车的禁行区域为:主城区东、南至宁连路,西至韩侯大道,北至新长铁路合围区域和生态新城区域。尹志刚表示,电动三轮车只要上路行驶在禁行区域内,都将被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和以往整治行动中不同的时,今后,对于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将会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市公安交警部门已从2月3日开始抽调精干警力,屯兵于城区主次干道、中心商圈、医院、客运站、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连续发起整治攻坚行动,截至目前,累计查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上路793起,查扣车辆372辆,拆除非法改装314辆,行政拘留27人。
整治重点
电动三轮车闯禁行区域、闯红灯、逆行以及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
禁行区域
主城区东、南至宁连路,西至韩侯大道,北至新长铁路合围区域和生态新城区域。
如何处罚
电动三轮车只要上路行驶在禁行区域内,都将会被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对于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将会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哪些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什么样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什么样的人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
市车辆管理所民警沈正甫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行驶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属于机动车。同时,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封闭式电动三轮、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按照这个鉴定,目前市区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由于是使用电力动力装置驱动,驾驶这些电动三轮车上路,都属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须持有驾驶证。交警部门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至少需要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否则,交警部门将会按照无证驾驶予以处罚。
不过,是否适用无证驾驶处罚,交警部门还将结合淮安的实际情况具体对待。据尹志刚介绍,2000年时,为了解决残疾人就业、生活、出行等问题,市政府曾出台政策,在市区划分一定区域,允许残疾人驾驶电动三轮车通行。根据这一政策,在电动三轮车的整治行动中,无证驾驶处罚主要适用于非残疾人驾驶电动三轮车。
鉴定是机动车为啥不给上牌?
既然此次交警部门将电动三轮车认定为机动车,为什么不给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标准核发机动车号牌呢?对此,尹志刚解释,认定为机动车和安装机动车号牌,属于两个概念。根据动力装置和使用用途,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符合机动车标准。但并非所有的机动车都能够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到一定的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车辆管理部门才能依法核发机动车号牌。而是否符合标准,国家发改委有相应的目录,只有在这个目录里的机动车,车管部门才能核发号牌。同时,目录里的机动车必须在规定年限内进行年检。通过了年检,才能继续上路行驶。
但目前在淮安道路上行驶的“红甲虫”,则无一符合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安全、技术标准。“绝大多数是改装而成的。”尹志刚说,这些电动三轮车大部分只是在电机的基础上,安装了车身、车棚等拼装而成。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区对于电动三轮车的改装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有人专门从徐州等地运进载货用的电动三轮车,有人在市区专门生产顶棚。
严管能否杜绝电动三轮车泛滥?
提及此次对于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尹志刚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电动三轮车泛滥,还需要多部门的齐抓共管。
尹志刚呼吁相关部门加大对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取缔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的源头,从而在根本上消除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