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双方均在协议上签字即为有效,这属于诉讼和解。 和解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或者一方让步,以解决双方的争执的活动。亦称和息。和解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 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当事人在诉讼中为了节约诉讼成本,互谅互让、自行达成和解的情形较多。和解协议达成后,如果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一般裁定准许,诉讼即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