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女方的位置来回答此问题: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再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如下:
1:没有结婚登记手续要求离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意思就是谁出资得多谁就分得多,出资少的就分得少,没有出资的就不分。我这里讲的出资是指出钱或出劳的意思。
2:补办结婚登记后法院就按照夫妻关系处理,财产按照男女平均分配,意思是不管谁出的资多或谁出的资少,那怕没有出资都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分割的。
法律条文如下: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你目前的婚姻状况是: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但是你们没有登记结婚,所以不能以离婚起诉!只能按解除婚姻关系起诉!先诉讼并提供证据给法院,法律是公正的,会保护你的合法权力,以后要遵守国家法律,按照国家政策办事!
1994年2月后举行婚姻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均视为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自行分手即可,如果想起诉,只能就子女抚养权有争议或财产有争议起诉!
1994年2月前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的,视为事实婚姻,如果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
没领结婚证,不存在离婚问题。子女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关于财产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如果,涉及财产价值大,还是找律师帮你吧。
95年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问题了,法律已经做了修改。目前你们只是同居而已,如果有需要,还是找专业律师吧。
没有结婚证,但有两个孩子,属事实婚姻,同样受法律保护。
男方外遇,不要孩子,要求离婚,这些都是对他不利的条件。
不知道他父母是什么意见。不会置之不理吧
女方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找当地妇联,这是最好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