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定电瓶车的性质,是否被鉴定为非机动车,若电瓶车被鉴定为非机动车,那么在人行道上电瓶车只能推行不能骑行,骑行要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若电瓶车鉴定为机动车那么出租车全责,不会出现同等责任的情况。
出租车全责。机动车过人行道应减速,礼让行人。如果没做到,发生事故就是全责。现在问题是电瓶车算行人不,其实电瓶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如符合非机动车认定,是可以按行人认定的。
同等责任。
原因:出租车路经人行横道未减速确认安全,在人行横道上肇事;电动车骑乘状态下走横道线是违法的,且明显有强行横过道路不让行直行车的事实存在,这是与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关联的行为。正是因为电动车强行横过道路且用骑乘的方式,过往直行车辆尤其是外侧车道的车辆视线受阻无法及时看到并及时制动让行,所以才造成了事故。
在人行道上撞上电瓶车,机动车没有停车让行,负主要责任,电瓶车没有下车推车过马路,负次要责任。
机动车的主要责任,电动车的次要责任,因为机动车在路口没有减速让行,这是有斑马线的,虽然没有红绿灯但是必须让行,电动车逆行走斑马线,如果推行就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