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厨房内。一只油瓶,一只地板上的盛满油的油瓶,正摇摇欲坠,已可见有几滴油溢出了瓶口,在灯火辉煌下,熠熠生辉。
而此时酒店内,正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人群。他们正忙于各项事务,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一幕,即将发生悲剧的一幕。
我知道,这油瓶一旦倒下,极有可能落在那个正超负荷工作的炉子上,就可能会酿成一场火灾。不过,我还是不愿去扶。
我知道,扶一扶那只油瓶并不困难,只需要多走三五步路,然后伸手将它向里挪一挪就行了。可是,我却不敢去扶。
试问:厨房里这么多人,为什么偏要我扶?
想想吧,假如当我的手刚触到油瓶的瞬间,它正好倒了,正好落在炉子上,火势迅猛蔓延开来,把一间间房屋烧毁了,把一件件电器吞噬了,把一个个来不及逃出去的老弱病残之类烧伤了、烧死了,那我能逃脱得了干系吗?地上有我的脚印,或许监控早已把我录下,再加上有人证实:在大火燃烧前的两分钟,只有我一个人进入了厨房。在这种情况下,我将怎样面对公安人员的审问?我如果说,那个油瓶本来就要倒了,我是去扶油瓶的。他们会相信吗?他们若问,谁能证明那个油瓶要倒?我说不出证人,我拿不出证据。他们若是再查一查先前放油瓶的人,那个放油瓶的人十有八九会说他的油瓶放得如何稳当,就算发生八级地震、刮十二级大风也不会倒。我怎么办?我可没作案动机啊!我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呀!你说结果能咋样?这事不是我干的也得是我干的!我真是比窦娥还冤啊!
我环顾四周,厨房里的人仍旧忙于手中的活儿。而此时,油瓶已倾斜了10多度角,甚至有几毫升油已在地板上留下了痕迹,还有一些正沿着瓶身缓缓滑落,这令我不忍又不安,正欲上前,但——
想想吧,假如正当我扶好油瓶的瞬间,有人走过来了。他没看到那个油瓶要倒的情况,只看到我的手抓在油瓶上,他会怎么想?他会不会对人说,×××已经抓住了油瓶,一见他来了,立即把手放下了,满脸通红,连说话也不自然。于是一传十,十传百,那我成什么人了?贼!日后,那厨房少了一袋米,别人就会想,是不是××ד拿”走了?他好像偷过油哩;厨房里少了一条羊腿,别人也会想,是不是××ד拿”走了?他曾经偷过油哩。这叫我怎么有脸活下去?我如果一开始就向别人解释,我不是去偷油,而是去扶油瓶的,这岂不又酿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大笑话?反而会增加他人的疑心。这不是叫我左右为难,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吗?
即使这一切都不发生,火灾没有发生,扶好油瓶的瞬间也没有人看见,我扶好了油瓶就顺顺当当地走了,那又怎么样呢?如果我对酒店头头说,若不是我,整个单位全完了,那头头也许会以为我有神经病,在恐吓威胁他。如果我对某位老人说,可能不是我,你就没命了,你就会被烧成一堆枯骨了。说不定我还会被骂得狗血喷头,甚至会被赏上几个大暴栗。何必自讨苦吃呢?反正是天下只有救火的英雄,没有防火的好汉(我承认我有些功利)。
那油瓶已呈贴地之状,一股股油喷涌而出,划出一道道低长的弧线,令人爱莫能助。
予观夫是非之地,不可久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这个“彭宇案”屡见不鲜的时代,在这个世态炎凉的年代,在这个好逸恶劳的背景下,某些事情还是少管或不管为好,免得被倒打一耙,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眼下,我还是快快离开这厨房,那油瓶爱怎样就怎样吧。
“砰——”,我后脚刚迈出厨房,便闻这玻璃破碎之声,伴有大量惊叫混音。我暗笑,窃喜,仰天长叹、大步流星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