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儿子和父亲两个人的拆迁分得的(两室户),父亲之后又去了老婆,因原来的房子是实用权

2026年09月02日 08:3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房子唯一的主人,此案中,房子的主人是父亲,因此可以由父亲任意支配。
2.如果继母与此案中的父亲是合法夫妻,那么继母与继母带来的儿女都有分享遗产的权利。
3.如果父亲的遗嘱经过公证,或是符合公证处认可,就必须按照遗嘱分配。否则就按照顺位继承的方法。

网友(2):

你好 ,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尚需明确的一个问题是拆迁分得的两室户是你父亲的个人产权还是你们的共有产权;
其次,如果你父亲和继母结婚是在分房之后,则房子是婚前财产,并不能成为他们的婚后财产;
第三,如果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产权,那么你父亲的遗嘱应该得到尊重和执行;但如果房子是你们的共有产权,则你父亲是无权处理你的房产份额,而对于他个人的份额,如何处理,都应该尊重他个人的选择。

网友(3):

还是人性化处理比较好,看你自己是怎样开待得,吧你想知道的可以问法院的咨询

网友(4):

安慰

网友(5):

应该只能是继母和其儿子平分才对吧?